1、废气 注塑废气: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硫化废气:在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建议值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的排放限值(70mg/m3)。外排的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标准(0.33kg/h)。 2、废水 本项目注塑工序和硫化工序使用水进行冷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网管,由污水网管排到淇滨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卫河。 3、噪声 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减震垫、厂房阻挡、围墙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固废 本项目工艺中会产生边角料、次品、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副产物,包装过程中会产生包装废品。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方式:边角料、次品、包装废品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