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新闻宣传、信息、文秘、督促查办、会议的组织、机关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及工青妇、计划生育、文明建设、局机关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财务会计的具体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局国有资产;参与拟定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归口管理行业计划、统计工作。
(二)房地产管理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贯彻落实《房地产法》等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房地产地方规章;负责直管公房的产业、经租、修缮、出售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人员的资格认证;负责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工作。
(三)住宅开发建设科(挂鹤壁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牌子)
编制全市住宅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市区的旧房改造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承担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物业管理科(挂鹤壁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工作。
(五)房地产租赁管理科
拟定全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具体措施,并负责检查落实;核发《房屋租赁许可证》,规范房屋租赁市场。
(六)房地产监察大队
负责有关房产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执法监督工作;查处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